为了保证学生在校安全问题、学习效果和学生升学率,请学生家长配合遵守如下守则:
学生入学30分的纪律分,扣分达15分停课警告并写检讨书通知家长,扣完30分通知家长领回家停课一周,返校后违纪扣分达10分,通知家长劝退,成绩不计入学校升学率。
以下违纪情况直接扣30分
1、 早恋
2、 夜不归宿
3、 课间、晚间私自离校
4、 打架斗殴、偷窃、赌博
5、 男女生互蹿宿舍
以下违纪情况扣5分
1、 休息日晚自习迟到
2、 玩手机:上课画画打瞌睡或者在教室发现拿出手机,所有老师有权直接没收并扣分,放班主任处保管一星期以上,并告知家长,没收手机期间,手机关机,家长需要联系学生,直接打班主任电话。(上海班外宿学生学生手机没收后,通知家长过来领取)
3、 旷课: 迟到30分钟以上为旷课,早退30分钟以上为旷课
4、 公然顶撞老师及其他教务工作人员
5、 恶意损坏学校和宿舍公共设施,照价赔偿并扣分
以下违纪情况扣2分
1、 迟到:上课后30分钟之内为迟到
2、 早退:下课前30分钟之内为早退
3、 违纪请假:每月学生限请假三节课,每超过一节课扣2分
学生表现优秀,给予适当奖励,奖励由班主任设定。
本制度自学生入学日起执行,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徐悲鸿艺术教育中心所有!
上海徐悲鸿艺术教育中心
附《宿舍管理制度》:
八、学生宿舍执行晚间熄灯制度,考试期间的熄灯时间另行安排。
九、严禁夜不归宿,,对于夜不归宿的学生立即开除学籍,学校不退还剩余的培训费用。
附《请假管理制度》:
1、请假的学生先到教务处领取请假条,写清请假时间、请假事由,并由班主任和主管老师依次批准签字;
2、学生持班主任和主管老师批准的假条到教务处,再由家长亲自打电话与教务处的老师进行请假经家长同意、教务处核实后对假条盖章,学生持盖章的假条班主任后方可离校;
3、学生回校后到班主任处领取假条,到教务处销假。
二、学生固定外出,每月只准一次(因病等特殊情况除外,因病外出销假时需拿医院诊断书)。学生请假时教务处审核批准人员应在学生的请假档案中批注,超出学校规定的不予准假。
三、学生休息日晚19:30前必须返校(特殊情况及长假由批准老师标注,请假时间3天以上须经校长批准)。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请假时间的学生,由家长打电话到教务处进行延假申请。
四、对不请假、跳墙外出的学生进行处分,第一次校内通报批评,第二次通知家长,第三次按学生严重违反校规终止培训合同,学校不退剩余的培训费用。学生私自外出引发的安全事故由学生自负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