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常教务:

为了保证学生在校安全问题、学习效果和学生升学率,请学生家长配合遵守如下守则:

学生入学30分的纪律分,扣分达15分停课警告并写检讨书通知家长,扣完30分通知家长领回家停课一周,返校后违纪扣分达10分,通知家长劝退,成绩不计入学校升学率。

以下违纪情况直接扣30分

1、 早恋

2、 夜不归宿

3、 课间、晚间私自离校

4、 打架斗殴、偷窃、赌博

5、 男女生互蹿宿舍

以下违纪情况扣5分

1、 休息日晚自习迟到

2、 玩手机:上课画画打瞌睡或者在教室发现拿出手机,所有老师有权直接没收并扣分,放班主任处保管一星期以上,并告知家长,没收手机期间,手机关机,家长需要联系学生,直接打班主任电话。(上海班外宿学生学生手机没收后,通知家长过来领取)

3、 旷课: 迟到30分钟以上为旷课,早退30分钟以上为旷课

4、 公然顶撞老师及其他教务工作人员

5、 恶意损坏学校和宿舍公共设施,照价赔偿并扣分

以下违纪情况扣2分

1、 迟到:上课后30分钟之内为迟到

2、 早退:下课前30分钟之内为早退

3、 违纪请假:每月学生限请假三节课,每超过一节课扣2分

学生表现优秀,给予适当奖励,奖励由班主任设定。

本制度自学生入学日起执行,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徐悲鸿艺术教育中心所有!

上海徐悲鸿艺术教育中心

附《宿舍管理制度》:


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,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,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:
一、学生在财务处缴纳住宿费及住宿押金后,统一安排住宿,入住同学应按指定的房间、床位住宿,不得私自调换,需调换的学生须经教务处批准,在财务处进行变更登记,相关费用缴纳以后,方可调换。
二、入住学生应正常使用、妥善保护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、设备。严禁在墙壁、门、床等设施凿、钉钉子,乱涂乱画、猛烈撞击。若有损坏,由直接损坏者照价赔偿,责任不清,由该宿舍内全体学生共同赔偿。
三、学生应自觉养成讲文明、讲卫生、守纪律、爱劳动、尊敬师长和宿舍管理员、团结互助与热爱集体的良好习惯。宿舍内卫生轮流值日,保持宿舍整洁,不要在床铺上下堆放杂物,床铺和被褥每天早上课前、下午课前要整理整齐。教务处每天进行抽查,如未打扫者按照规章制度扣减当天值日学生和整体宿舍分。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,禁止在楼梯、走廊内泼水。垃圾废物应放入垃圾桶内。
四、学生不得在楼道内大声喧哗,不得抽烟、喝酒、赌博、打架斗殴。如经发现扣除相应分数,情节严重的学生通知家长或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五、每天离开房间时查看房间灯是否关闭。宿舍内禁止使用各种电加热、电制冷用具(包括台灯、音响设备),不准私自接电线。停电或熄灯时严禁使用蜡烛灯、明火照明。如发现按照相应违纪制度处罚。
六、宿舍内禁止张贴图片,营销广告,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。
七、未经教务处允许不得留宿、接待外来宾客、亲属,不得进入异性宿舍。

八、学生宿舍执行晚间熄灯制度,考试期间的熄灯时间另行安排。

九、严禁夜不归宿,,对于夜不归宿的学生立即开除学籍,学校不退还剩余的培训费用。

九、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,学校有权取消其住宿资格,同时自负合同中的违约责任。


附《请假管理制度》:

1、请假的学生先到教务处领取请假条,写清请假时间、请假事由,并由班主任和主管老师依次批准签字;

2、学生持班主任和主管老师批准的假条到教务处,再由家长亲自打电话与教务处的老师进行请假经家长同意、教务处核实后对假条盖章,学生持盖章的假条班主任后方可离校;

3、学生回校后到班主任处领取假条,到教务处销假。

二、学生固定外出,每月只准一次(因病等特殊情况除外,因病外出销假时需拿医院诊断书)。学生请假时教务处审核批准人员应在学生的请假档案中批注,超出学校规定的不予准假。

三、学生休息日晚19:30前必须返校(特殊情况及长假由批准老师标注,请假时间3天以上须经校长批准)。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请假时间的学生,由家长打电话到教务处进行延假申请。

四、对不请假、跳墙外出的学生进行处分,第一次校内通报批评,第二次通知家长,第三次按学生严重违反校规终止培训合同,学校不退剩余的培训费用。学生私自外出引发的安全事故由学生自负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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